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开展全国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,省高院政治部考察,确定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候选对象(附名单)。
按照通知程序要求,现将候选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12月9日-12月13日。公示期间,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联系单位: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
联系地址: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88号
邮政编码:030024
电 话:0351-6016815 (8∶00—12∶00,14∶30—18∶00)
传 真:0351-6186128
附:候选对象名单
2019年12月9日
候选对象名单
集体(4个)
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
乡宁县人民法院
芮城县人民法院
黎城县人民法院
个人(4名)
马国伟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
谭政廷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
毕晋胜 高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
李久清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协调办副主任